高層分類
技術服務
構造方案
系統優勢
細部構造
Classification of High-rise Buildings
《 一類 》
定義
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(包括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)
耐火極限
不燃性/ 1.5小時
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,其樓板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小時
《 二類 》
建筑高度大于27m,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(包括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)
不燃性/ 1.0小時
注釋: 以上內容摘自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-2014
1.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
2. 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樓層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商店、展覽、電信、郵政、財貿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種功能組合的建筑
3. 醫療建筑、重要公共建筑
4. 省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和防災指揮調度建筑、網局級和省級電力調度建筑
5. 藏書超過100萬冊的圖書館、書庫
注釋:以上內容摘自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-2014